202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想要报考本次考试的同学们注意了,上岸鸭公考为大家整理了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相关要求,还不太熟悉的同学们赶紧阅读起来吧,希望大家都能成功上岸哦。
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人员的体检和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人员的体检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组织实施;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人员的体检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对于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
2.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监狱、戒毒系统职位人员的考察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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