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0年6月9日发布,很多同学还不太清楚本次内蒙古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上岸鸭公考给大家整理好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复审流程以及有关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对参加我区2020年8月22日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报考除公安系统外其他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0年10月18日开始,具体以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地点
1.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需要政审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宜居酒店(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进行。
2.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属盟市的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详见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10月14日17: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或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9月底前毕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测量体温。
4.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六)资格复审递补
10月25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18:00,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地点:
1.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需要政审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宜居酒店(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进行。
2.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属盟市的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详见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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