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岸鸭公考快讯!宁夏公务员考试最新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公务员关于资格复审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1.资格复审如何进行?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招录机关联合进行。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和免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等。审核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相关资格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体能测评合格证等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录用资格的,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其他所需证件、材料外,还须在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凡申请加分的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烈士的配偶或子女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②少数民族报考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宁夏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还须提供宁夏生源地相关证明。区外入伍的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
(3)本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聘期累计满5年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起止时间证明。
(4)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项目人员”不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其服务情况将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向相关单位了解。
3.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本人申请放弃资格的能递补吗?
答:可以递补。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1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102/t20210219_4861813.html
文章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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