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发现的13名违纪违规考生作出如下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的2人,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01231202203、301210901208
2.夹带小抄的1人,给予《申论》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201232602502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10人,给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准考证号:101230407816、101230500125、202230101201、201231802714、204230104510、301220802401、301220802723、301050800602、301050902509、201220400209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009/t20200911_4841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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