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本次派遣工的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客观公正,全面高效,选拔出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员。
二、组织实施
本次选拔使用劳务派遣工在沧州农商银行的监督下进行,具体实施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
三、用工岗位及名额
柜员岗55人;小贷中心客户经理岗50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岗位统计表》,经选拔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沧州农商银行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四、选拔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三)年龄条件。
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
1.报考柜员学历要求为:
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44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学历人员不超过11人。
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
为培养部分专业型人才,对法学、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部分专业,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选用,不超过10%。
此外,根据沧州农商银行实际情况,选用以下专业人员:审计专业2人、统计专业1人;城市规划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1人。
2.报考小贷中心客户经理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为稳定员工队伍,便于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本县(区)域内的报名人员优先选用。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未满18周岁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6.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内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8. 有其它不适合从事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5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期为8 天。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在本次沧州农商银行的人员选用中限报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和选用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 24 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2018年11月9日至 2018年11月15日,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资格复审
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提交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核查后现场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考生应提交资料包括:
1.报名通过时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父母、配偶、本人复印件一份;
4.第一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的父母、配偶、本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
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程序补审,不符合条件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日期: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沧州市运河区管业大厦1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7-2130671
(四)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和考查后,须持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交考务费 150 元(沧州农商银行临时为劳务派遣公司代收),过期将不予受理。
缴费时间 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缴费地点:沧州市运河区管业大厦1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7-2130671
(五)笔试
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3日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的具体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只允许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以及考试用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选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考生可在11月27日前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 3:1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 面试
笔试通过的人员,可在11月29日至11月30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用工计划1:1 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九)试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小贷中心客户经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选用人员派遣到沧州农商银行相关岗位,并执行相应的培训见习及考核,分别按照不同的考核标准,不合格的被淘汰。在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审查、缴费、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退回其派遣单位,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应聘者选聘期间须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