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招聘2235人公告

2012-05-02 13:26 编辑: 金融君 来源: 山西财政厅网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特别是“三农”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金融力量。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在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决策部署和带领下,始终把推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防控风险作为第一责任,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第一核心,牢牢坚持“强服务、促转型、谋跨越”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转变”指导思想,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2012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总资产6114.9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4168.6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3.18亿元,三项指标全部位居我省金融机构第一。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223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2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4.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责任心强,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5.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具有信用社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满分为300分,其中:公共基础160分,专业知识140分。时限为一场20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详见《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大纲》(2012版,分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两册,以下简称《复习大纲》)。

面试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挫折承受能力、团队意识与精神、举止仪表与教养、见识与驾驭潜质等。

四、招聘岗位要求及职数

(一)招聘岗位要求

1.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综合柜员。

2.报考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城市的考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限专业;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的考生应为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统计、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4.计算机水平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限专业;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的考生应为经济、金融、财会、计算机、法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统计、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4.计算机水平要求: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2012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五、优先录用

(一)优先录用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录用。

1.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倾斜的报考人员(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2.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系统职工子女;

3.经省联社批准招收的实行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

4.自愿在(回)原籍或父母所在地(不包括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地)服务的报考人员;

(二)优先录用的办法

1.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2.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入围面试后,须经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实行“班子成员集体审核,一把手负责制”。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单独录取,不占用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3.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

(三)相关说明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入围面试后,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审核小组初审后将原件退还,将复印件交至省联社人力资源处,予以复审,提交招考工作领导组审定。

须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含外语)证书之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须按不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工作鉴定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还需提供本系统员工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现实表现(包括有无违规违纪现象、有无不良贷款等)、突出事迹简介、面试情况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还须提交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不低于八年,否则,解除劳动关系)、由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报考人员户口状况或迁移证明、报考人员父母的户口本、报考人员本人现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档案出具的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3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1.选定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慎重选定报考岗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网上报名。本次招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山西省财政厅网(http://www.sxscz.gov.cn),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红底照片(jpg格式,156*114像素,大小20KB以下),并注明是否订购《复习大纲》(2012版)后正式提交。

本次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照片格式等进行审核,资料不完整的将无法提交。报考人员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信息一经提交,一律不得更改。

(三)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为100元/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22:00)。

(四)打印报名表

报名成功并已经缴费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8日前打印报名回执。报名回执为领取复习大纲和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2日至6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6月17日(如有变动,以准考证打印的考试时间为准)。

(二)地点及考务组织

考场设在11个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除2B铅笔、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无计算工具的手表、橡皮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条件。

八、面试

(一)面试公告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入围面试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带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截止2012年7月31日,尚未按时、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组织者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统一组织进行。

(四)面试分数的公布

面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成绩高低,依序确定体检人选。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依分数高低确定人选。自愿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序进行递补。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察

应届毕业生和在派遣期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院校进行考察;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生考察工作由各市统一组织,原则上采取函调的方式。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省联社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十二、岗前培训

试用期员工的岗前培训采取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级组织进行。基础培训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内容包括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法律法规、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操守、风险合规、案件警示教育、企业文化等;专业培训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主要以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培训结束后,要组织严格的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不合格者,由各办事处(市联社)组织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再次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薪酬待遇

录用员工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所在单位薪酬待遇。

十四、提示

(一)对欺瞒谎报、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弃权。

1.因本人原因,上传资料有误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者;

2.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者;

3.未按时缴费者;

4.未按时参加笔试者;

5.未按时参加面试者;

6.未按时参加体检者;

7.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者;

8.省联社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敬请报考人员,按本简章提示的时间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或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

山西省联社人力资源处0351-4886019

太原办事处0351-4082872

大同办事处0352-5048938

朔州办事处0349-2035217

吕梁市联社0358-8281933

阳泉办事处0353-2133603

晋中办事处0354-2665301

忻州市联社0350-3302083

晋城办事处0356-2038631、2027258

长治办事处0355-6069119

临汾办事处0357-3931029、3931030

运城市联社0359-2020489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条时,如有问题,请与0351-4188021(山西省财政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情形的。

(五)《复习大纲》的费用交纳与领取。在缴纳报名考务费时,请按网络提示自愿预定《复习大纲》,并按提示要求同时交纳大纲费(90元/套)。请购书者按照规定时间(以缴费条上通知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详见报名回执)凭身份证和网络下载打印的《复习大纲》缴费条,领取2012版《复习大纲》。

(六)本次招考,为公平起见,只指定《复习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承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因存在县(市、区)报考人员不均衡的可能,因此,招聘工作领导组将会根据县(市、区)报考人员情况,对报考人员少于招聘名额2倍的县(市、区),按照报考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当报考人员不足2人时,取消该县(市、区)招聘名额,届时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重新选择报考岗位。

十五、其他

本简章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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