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更好地扶持小企业、微小企业,邢台农村商业银行、宁晋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小贷中心,大力发展小贷业务。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客户经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客户经理90名,其中邢台农村商业银行50名(岗位编号01),宁晋农村商业银行40名(岗位编号02)。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生);
2、邢台农村商业银行招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门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生物工程(类)、土木(类);
宁晋农村商业银行招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门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法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生物工程(类)、土木(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3、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报名考生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岗位所在地者优先考虑;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6、普通话标准,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7、如本人具有银行同业工作经验或营销能力及业务资源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方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报名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及缴费须知: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拟报考岗位条件,并按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报名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
(4)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5)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于4月14日至4月15日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
(6)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持此表(可找人现场代缴)到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850号技师学院企业培训中心三楼第二培训厅缴纳考务费用150元。缴费日期为:
2016年4月16日(缴费时间:9:00至17:00)
2016年4月17日(缴费时间:9:00至12:00)
过期将不予受理。
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20日9时至4月21日17时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安排
(1)笔试安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计算机、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4月23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4月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笔试成绩排名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按报考岗位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4月27日9:00-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4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①《报名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一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性、自我控制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方面。
(三)体检、公示和选用。
(1)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2)体检合格的,将在报考单位公告栏公示5天,接受监督。
(3)公示期内,未发现问题的考生即为选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资格审查、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招聘上岗的,将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为确保应聘者及时得到相关信息,所留存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
3、用工单位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五、邢台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9-2261221
宁晋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9-5889521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