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十堰随县楚农商行招聘3人公告

2021-09-12 13:27 编辑: 来源: 上岸鸭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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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或“我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2017年3月开业以来,始终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各项业务蓬勃发展。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随州市城区、随县公开招录新员工。现将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名额

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招录员工3名,分别为客户经理2名,综合柜员1名。招录时间不限,录满即止。

三、招录条件

(一)学历和专业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通过成人教育、函授、自考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全日制往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并通过网上学历认证方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不限,市场营销、金融、计算机、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二)年龄条件

1.大专和本科学历者,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不超过33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金融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条件。原则上要求具有我行所在地户籍(随县),具有较强存贷款综合资源的可适当放宽到随州市区。

(四)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经征信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家庭主要成员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3.与其他任何单位和经济组织均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兼职行为。

四、招聘环节和方式

现场报名--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实习观摩-一社会背景调查--体检--录用审批。

应聘者需依次通过上述各环节筛选方可最终录用。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应携带并提交下列资料到我行办公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和学籍查询件原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2);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着白色上衣、照片为JPG格式,30KB以下,以身份证号命名)及6寸近期生活照1张(纸质版)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各报考单位留存。

2.具有银行业主营业务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该段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岗位及工作时间),证明材料需经该段工作经历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方可认定有效。

3.本行标准格式《应聘申请表》,并详细阅读该申请表后的相关要求,同时在签名栏签字确认。

4.个人简历(从高中教育经历起)

(二)简历筛选。

我行综合部在收到应聘者的《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2021年新员工社会招录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征信报告等材料后,进行简历筛选和准入评估,并安排后续流程;对于不能准入的应聘者予以告知。

(三)笔试、面试环节。

对资料符合招录条件的应聘者由我行综合办通知笔试及面试相关事宜。应聘者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并通知其到我行参加实习观摩,如遇多人共同参与笔试、面试环节的,择优录取。

(四)实习观摩。

我行综合办通知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实习观摩,实习观摩作为本行和应聘者相互深入了解、双向选择的重要环节,既让应聘者了解本行的企业文化、工作方式、管理要求、岗位工作特性,也便于本行对应聘者各方面素质进行全面考察。

实习观摩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人部门主管负责具体安排和评估实习观摩人员的表现。

实习观摩期间不对应聘者设置任何形式的考核指标,不要求应聘者每日签到或打卡,以避免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纠纷。

实习观摩期间双方都有选择对方的权利。

(五)社会背景调查。

社会背景调查由我行安排双人开展,并对社会背景调查的结果负责。

(六)体检

我行综合办安排预录通过人员的体检工作,我行统一组织预录人员到随州市人民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严控他人代检、体检结果造假等。

(七)录用审批。

我行于完成社会背景调查并拿到体检结果后,整理拟录用人员的录用审批资料并完成录用审批,将录用审批结果报备市行。与录用人员确定入行时间。

吴、招聘其他事项

人员到岗、培训及退出

1.人员到岗

(1)新员工到岗后,由我行综合部负责办理入行报到手续,讲解工作时间、劳动纪律、仪容仪表、劳动合同签订及人事档案、户籍、社保转移等相关事项。新员工报到后按有关规定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有原工作单位的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无法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的,一般不得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如因原单位规模较小、用工不正规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原因无法提供者,应说明理由,并作出书面承诺,由机构人力资源部判断是否予以免于提供。如暂时无法提供,应说明理由,并作出提交证明书期限书面承诺;到期仍无法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则本行无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2.人员培训。新员工到岗后的培训计划,由我行统一安排和落实。并对其加强管理,多指导、多帮助,使他们尽早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尽快融入团队。

3.人员退出。在试用期内(不得超过6个月)要对岗位学习和实际工作表现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对评价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退出,不得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人员退出要按照本行有关人员退出的规定做好重点监督。对于应予以退出的,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

六、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绩效考核计发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录用人员的具体工资福利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各单位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随县楚农商村镇银行0722-7515111/1589759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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