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成都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dpta.cdrsigc.com/),点击左侧“成绩查询”栏,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时间。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因参与资格审查人员较多,为提高效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分时段审核方式开展,时间段分为上午9:00—13:00,下午13:00—17:00。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报考“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将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进行,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至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候考,8:30时考场大门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将资料、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能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人员。
7.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统筹,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
(三)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成都市2023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52160/2023-04/04/content_a7536502935b43f1b02586ea2149eb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