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公务员笔试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符合要求的考生要将所需材料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进行加分资格确认,下面是具体介绍,来看看吧。更多精彩内容就在上岸鸭公考。
一、笔试加分政策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南江县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本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本市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后加1.5分。
二、笔试加分计算方法
1、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截止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185号市政中心11-20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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