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7日下午14︰00-17︰0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6日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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