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等规定,确定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共计7人(详见附件1)
四、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佩戴口罩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体检当日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体检费(每人现金550元左右)。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三)参加体检人员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因为疫情原因,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街道社区出具的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司法局研究后,再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14天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异常症状不能排除传染病的考生;
3.体检前28天内有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街道),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体检前14天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考生;
8.其他情形需要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考生。
(二)核酸检测
按照“分类实施、应检尽检、确保安全”的原则,参加此次体检考生集中时应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参加此次体检)。
1.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以及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内考生,体检当日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体检,并于体检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避免影响体检,来自国(境)外或港台地区的考生,报到前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参照上述三款情形执行。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内江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疾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体检可能会因疫情原因调整体检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www.njpta.org.cn)予以发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内江市司法局人事科0832-2038718
附件:
内江市司法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