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主持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具体落户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含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在锡林郭勒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人员全日制专科或本科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要求的专科或本科专业。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下同)。
8.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9.身高要求:男175cm以上,女162cm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岗位采取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地点:正镶白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二楼办公室。
3.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正常报名)。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
(2)《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生源地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自治区及以上文艺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填写《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8.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点设在明安图镇,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播音主持专业知识测试》。蒙汉兼通岗位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笔试试卷命题及评阅卷打分等工作。
4.政策加分。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语种、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因电话打不通、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等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模拟主持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确定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测试办法、程序和评分标准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4.应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6.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8.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第二天公布。
(四)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奖项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旗卫健委具体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须向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编;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正镶白旗卫健委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盟人社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旗纪委监委派驻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6511950(正镶白旗文化旅游广电局)
举报电话:
0479—6511852(正镶白旗纪委监委)
(五)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原标题:正镶白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xbq.gov.cn/zwgk/tzgg/202012/t20201225_2574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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