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中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考核考察、奖励等相关事宜的,是不允许近亲属参加的这项项目的评定的。那么具体的范围包括那些呢?下面上岸鸭公考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事业单位回避制度近亲属范围包括那些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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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要求范围
在事业单位中亲属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任职招聘或者是事业单位考试等。在规定中亲属有属于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相关人,这些人不能担任双方有关的直接隶属同一个领导的职务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也不可以,凡是父母子女关系的,也不可以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或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可以,也不能够担任对方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工作或者相关的监察工作。主要是为了在执行上面更加严谨,不允许有包庇的行为,为了显示公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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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从事的岗位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如果是具有近亲关系的,是不可以在聘用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也不可以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中,去聘用从事人事、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组织工作等岗位,也不可以聘用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以上的工作的相关机构正职岗位。如果有近亲的亲属在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等监管工作时,该人员需要进行回避,不可以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评议、讨论、评分、审核等活动,也不可以采用任何的方式进行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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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关系的后果
事业单位的回避规定在原则上需要按照干部的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定,对于已经成立的专项工作组织邀请外单位人员的,由成立工作组织的单位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来进行权限的设置。并且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服从回避决定,并且应该主动向单位报告应回避的情形,如果有职工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但不及时报告或者是有意隐瞒的,造成了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小伙伴们所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回避制度的相关信息。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事业单位的资讯想要了解的,可以关注上岸鸭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