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409人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2个校级独立设置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等8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2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各类研究生9000余名,国际学生1300余名。教学科研人员2059名,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正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引进类型与要求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分为浙东顶尖人才(A1),浙东领军人才(A2、A3),浙东拔尖人才(B1、B2,正高级职称),浙东骨干人才(C)(副高级职称)和浙东优秀人才(D1、D2)。
(一)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要求
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2、A3、B1类人才,可在年津贴制和年薪制中选其一执行
(二)引进人才若符合购房条件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均价13500元/平方米)购买一定面积的宁波大学人才安居房。若引进人才不具备购房资格,可按相关标准享受安居补助。
(三)浙东骨干人才(C)及以上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科研启动费。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首聘期待遇一览表
四、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2. 应聘方式:采用网络应聘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应聘时间、地点等。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面试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招聘资格条件中所需的证明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面试资格。
2. 面试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
3. 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还要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面试、考核、体检、录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六、联系方式
(一)学院或研究院联系方式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4室);
(三)联系方式:1.人才办联系电话:0574-87600065;
联系人:林老师、茅老师;
邮箱地址:nburcb@nbu.edu.cn
2. 应聘系统技术保障咨询电话:0574-87600557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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