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22-06-10 15:07 编辑: 木子鱼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公告简介

一.招考人数:31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12时至6月26日17时

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毕业生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12时至6月26日17时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进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注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需登录报名系统个人中心页面,进入“参加考试确认”模块点击“考试确认”按键。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17时。

3.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有关专业、学历等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专业均为二级学科。专业名称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具体考试有关事宜将提前在中国水利人才网、海委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水利相关知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可突破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前各用人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及其他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并列第一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第一则一并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同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情况、既往身体状况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用人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2022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笔试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

国水利人才网、海委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

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九、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招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24102423(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 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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