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事业单位笔试试题47

2021-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A项:题干中刘某手持利器将赵某逼至墙角,危及到赵某的人身权,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对刘某造成的伤害属于正当防卫。

B项: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题干属于正当防卫。

C项: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

D项: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因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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