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题干表述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