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4河北省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卷48

2019-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通告的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但强制性的通告必须依法发布,其限定范围不能超过发文机关的权限。

为了维护通告的严肃性,在公布迁移、挂失、招生、更改电话号码等事项是,应使用“启事”。


因此,答案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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