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卷15

2018-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本题考察对继承的理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乙只有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此,答案为B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