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1日山西省忻州市应急局和住建局事业单位《公基》13

2021-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答案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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