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答案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