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58

2020-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A项:错误。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B项:正确。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

C项:错误。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D项:错误。丁的行为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因此,答案为B。

职位搜索
立即查询
备考工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岸鸭公考 www.gwy.com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