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9-10-28 09:02 编辑: 莫里斯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上岸鸭公考快讯!2019年新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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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安科院)是自治区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管理的唯一综合性安全科技研发机构。主要开展安全生产理论政策和技术基础研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技术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备案的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等工作;开展作业环境安全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研究;开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等技术基础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技术分析和技术鉴定工作;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均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同时要求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8日(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其中一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30至11月8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更改)。

(7)2019年11月12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8)网上报名职位咨询电话:(0991)5201038。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公布。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7日,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告。

3.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2份(贴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审查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5.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日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应以适当方式于面试前2日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资格。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4.面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核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八)公示

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5093156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安科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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