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4日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上午卷53

2020-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除了违法行为外,还有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B项: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是法律上竞合的一种,它既可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也可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之间的竞合。

C项: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小明考试作弊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并不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D项: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的特征之一就是它具有国家强制性。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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