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山西省晋中市平遥事业单位考试卷57

2020-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人民法院是原告住所地。


因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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