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山西省晋中市平遥事业单位考试卷47

2020-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合同常识。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综上,根据第(二)项,应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甲、乙订立合同时约定在丁地交货,所以履行地是丁。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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