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51

2021-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刑法》第三条规定:“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规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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