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小宇在某互联网公司从事数据运维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明显不属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题目中未表明小宇负有其他保密义务,因此小宇不符合竞业限制条件,故该互联网公司要求小宇不得自行从事竞争业务或协助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竞争业务,侵犯了小宇的自主择业权。
因此,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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