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
劳动部于1995年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其中,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A项,B项,C项,家庭保姆与雇主的关系、现役军人与部队的关系、农村劳动者与雇主的关系不归劳动法调整,应排除。
D项:根据上述通知第2条,食杂店是个体经济组织,店主与雇工小秦之间的劳动关系归劳动法调整,应选。
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