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安庆市望县江事业单位《综合知识》57

2016-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题干关键信息点为:

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②为他人管理事务。

问法:不属于,选非题。

A项:甲收留迷路儿童,是自己主动行为,属于“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符合定义,排除;

B项:乙是甲的财产代管人,为甲管理财务,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符合定义,当选;

C项:甲制止他人殴打乙,是自己主动行为,属于“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符合定义,排除;

D项:甲为乙家实施救火,是自己主动行为,属于“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符合定义,排除;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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