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荆州市直《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卷32

2017-01-01 00:00 编辑: 高顿公考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思路】

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即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因此,甲乙双方并非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甲的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

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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