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6人
二.报名时间:7月4日17:00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所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数据库、大数据平台建设,信息采集和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以及部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我中心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信息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条件要求
报名人员除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公文办理能力,有服役经历或从事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不得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
请于7月4日17:00前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mva.gjzhaopin.cn)注册、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逐项填写报名表,要求信息完整,不得隐瞒,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不得修改《报名表》格式。报名后生成并打印《报名表》留存。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
3.可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相关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4.身份证(正反面)。
5.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如在平台注册、报名期间遇到任何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10-87700082,或将问题反馈至邮箱:guojiazhaopin@163.com。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拟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将视情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排名前80%的成绩划定。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并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发布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同时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面试前,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岗位面试比例不足1:6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面试,面试考生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未通过体检或无法按时间节点安排考察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密切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7933613(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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