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36人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
三.缴费确认: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笔试时间:以才聚眉天府网站公告为准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新区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3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27个岗位,36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范围内符合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以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明确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专业工作经历;
7.符合具体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6月28日。
选聘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选聘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眉山天府新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64919643@qq.com。
(1)《2022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提交电子版);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5)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的文件依据。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
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聘工作需要,选聘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将在才聚眉天府网站上公布(https://cjmtf.scrcjob.com/#/index)。
(三)考试
1.考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才聚眉天府网站公告为准。
2.最低分数线及总成绩折算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对象确定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选聘岗位具体名额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出现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才聚眉天府网站上公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考察
1.考察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具体以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在核实考察对象身份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才聚眉天府网上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才聚眉天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调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公示期满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通过本次选聘考试进入新区工作的,须在选聘单位工作满3年方可再次办理调动手续。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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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022年眉山天府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