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202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6时
三.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0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精神,嘉兴市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86个岗位,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2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见《2022年嘉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jiaxing.gov.cn);
南湖区(http://www.nanhu.gov.cn/);
秀洲区(http://www.jxrc.cn/);
嘉善县(https://www.jsrcsc.com/);
平湖市(http://www.phrcsc.com.cn/);
海盐县(http://www.hyrsrc.com.cn/);
海宁市(https://www.hnrcrs.com);
桐乡市(https://www.zjtxrcw.com/)。
上述网站作为嘉兴市属、各县(市、区)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历届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4日前取得,历届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2022年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
3. 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 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材料)。
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属和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或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供各位人才自行查阅。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 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0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年7月4日9时—7月8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属、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经初审后,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进行两轮面试;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5的,直接进入第二轮面试。
1. 第一轮面试。采取面谈形式。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第二轮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谈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第二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轮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低于75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第二轮面试前,由嘉兴市属、各县(市、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第二轮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翻译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第二轮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如进行过第一轮面试的岗位,取得第二轮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第二轮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嘉兴市属和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因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先安排考察(政审),后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属或各县(市、区)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和2022年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实施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上列出。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
嘉兴市属:0573-82228947 82521775;
南 湖 区:0573-82838068;
秀 洲 区:0573-82721854;
嘉 善 县:0573-84126195 84228115;
平 湖 市:0573-85060570;
海 盐 县:0573-86168368;
海 宁 市:0573-89232898 87287861;
桐 乡 市:0573-88197958;
监督电话:0573-82521523。
附件下载: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