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07-13 10:22 编辑: 奶茶 来源: 上岸鸭公考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自治区、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面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兴安盟及各旗县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提前达到考点所在地并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建议我盟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流动。请全体考生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应接尽接”。

二、考试前,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实名认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健康码”绿码和笔试开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依据采样时间计算,下同。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但必须准备纸质版,以备进入考场后查验,检测机构仅提供电子版的需考生提前打印电子版截图)。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健康码”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C)、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同时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未明确前,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按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点周边不提供停车条件,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当遵守兴安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专点、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3.考生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4.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接规定妥善处置。

五、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我们将及时在“人事考试网”(http://www.xamks.com)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兴安盟事业单位公开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责任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人:在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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