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资格审查。7月22日12:00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7月22日18:00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截止。
(二)资格审查要求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2 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分别到所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其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实行结构化面试岗位的考生凭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9号)七楼701室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如确因疫情因素(如本人正在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或本人所在地区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管控区无法外出)导致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并同意后,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其他事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手续不清楚的,请在资格审查前主动与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资格审查单位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进行,过期不再递补。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与资格审查单位保持联系,按规定时间自行到资格审查单位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四、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专用通信中心:8200237
市科技人员培训中心:8222522
宜宾广播电视台:2327994
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2337002、2339006
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2322507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8254631、2329621
市白蚁防治研究所:8247574、8224681
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3544063
市环境保护信息监控中心、区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区县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筠连生态环境监测站、高县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2328870
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339246
市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2332893
市交通运输信息和应急指挥中心:3665465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8229976
市赵一曼纪念馆:8201675、8223055
市图书馆:8201675、8226648
宜宾科技馆:232178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057133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8220636
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7865649
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综合服务中心、文旅发展中心(市蜀南竹海博物馆)、万岭管理中心:4618516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2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服务中心:8909203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5103898
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南溪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溪规划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基层所:2333484
市中医医院:7865004
市紧急救援中心:8220120
市中心血站:2163150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
宜宾开放大学:2222503、8224213
市特殊教育学校:2324362、8224213
市第十六中学校(宜宾市工读学校):5678801、8224213
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8225270、8224213
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8218420、8224213
市市级机关幼儿园:8231753、8224213
市职业技术学校:2381890、8224213
五、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通知单、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及体温检测工作。
(五)考生入场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次采样时间为7月28日及以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次采样时间为7月28日及以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3.其余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采样时间为7月29日及以后)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为尽量避免出现因新增低风险地区等疫情情况变化导致不能参考的情形,考生也可按照“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次采样时间为7月28日及以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六)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为进口货物、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考前7天内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相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最新公告”、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宜宾公招”专栏发布。
(十二)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和“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请考生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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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