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数:10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3日
因工作需要,按照《翠屏区工业园区聘任制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符合园区改革发展需要的雇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园区五、六级雇员共10人,其中:五级雇员2人、六级雇员8人。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例:“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1周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考者根据岗位需求及个人资格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打金街办公点2楼216办公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打金街45号)。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从业经历资质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相关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和获奖文件等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可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调剂。
(六)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疫情防控要求,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打金街办公点2楼216办公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打金街45号)领取。
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被委托人疫情防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3.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可以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考察
由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综合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审查,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单位研究可以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市翠屏区戎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委派到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聘用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雇员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三)选用人员按照《翠屏区工业园区聘任制雇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和晋升。薪酬实行月工资+目标绩效制,年收入(含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目标绩效等)按照岗位等级实行包干制,正式聘用的各级雇员薪酬待遇标准如下:
1.六级雇员,年收入10万元左右(含税)。其中:工资核定为450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除开每月工资及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等,剩余金额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基数;
2.五级雇员,年收入15万元左右(含税)。其中:工资核定为700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除开每月工资及单位缴存的五险一金等外,剩余金额作为目标绩效考核基数。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现场报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现场报名、考试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前往参加现场报名、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现场报名、考试前应至少提前1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及体温检测工作。
(五)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期间,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现场报名、考试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现场报名、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考试前核酸检测时间范围要求详见准考证)。
2.现场报名、考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现场报名、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考试前核酸检测时间范围要求详见准考证)。
3.其余所有考生需持现场报名、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考试前核酸检测时间范围要求详见准考证)。为尽量避免出现因新增低风险地区等疫情情况变化导致不能参考的情形,考生也可按照“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温馨提示:
以2022年8月2日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为例(其余时间段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核酸检测时间要求以此类推)
1.如需持本人现场报名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次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及以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2.如需持现场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采样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六)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为进口货物、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考前7天内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8.现场报名、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在现场报名、进出考点、参加考试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现场报名、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报名、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宜宾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二)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现场报名、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967311。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892800。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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