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16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8月13日
为深入学习农垦先进技术,提升区域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推动虎林市现代化大农业向更高层次和更广阔领域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共虎林市委2020年六届58次会议纪要有关招聘农垦森工派驻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要求,拟面向鸡西市域内农垦招聘16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引进农垦农业专业人才共计16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工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含1年)鸡西市域内农垦工作经历的农垦在职工作人员。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8月13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00—11:00时
下午13:30—16:00时
现场报名地点: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服务股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8)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如低于该比例原则上要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如不缩减招聘计划可经核准备案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9.因目前疫情形式多变,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虎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10.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二)考试
1.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拟录用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将进行加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布面试成绩,公布时间7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核人选面谈、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考核、复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存在异议或其它原因,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后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面试最终确定为录用人选的,如录用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职位,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67-5888156
监督举报电话:0467-5891211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