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天水市(376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10 17:14 编辑: 月亮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内容简介

一.报考人数:376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376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28名,秦州区84名,麦积区97名,秦安县19名,甘谷县10名,武山县48名,清水县80名,张家川县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备注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为2020、2021、202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列表》备注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未纳入我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专科及本科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岗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岗位列表》中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8.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考生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此类考生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教师岗位,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我市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ianshui.gov.cn/)“公示公告”栏“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岗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区人社局提交申请,县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市人社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岗位作答相应部分。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9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中小学教师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5.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8.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密切关注天水市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于10月下旬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比例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区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健康出行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岗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岗位列表》。

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个别艺术类岗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岗位列表》。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对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对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上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健康出行码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上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和户籍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63

六、其他事宜

1.招聘岗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

2.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如遇突发情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8—8213896

市体育局人事科: 0938—8239126

秦州区人社局: 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 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 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 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 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 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 0938—887931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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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天水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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