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人数:100人
二.报名时间: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7:00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政策,结合怀柔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考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社区工作者。正式录取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社区相应的岗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北京市怀柔区户籍(京外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高校的不在招考范围);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7.同等条件下,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7:00,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网址: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rqgkzp/login)进行报名。报考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上传);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网址:www.chsi.com.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本次公开招考岗位为一般社区工作者。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期间,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确定后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进行公告。具体要求以笔试通知为准。
2.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公布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2.进入体检程序人员的确定。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公告将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并对招考过程中需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按照怀柔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招考组织过程中,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等造成严重后果,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录期间,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产生相应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10-69685385
技术咨询电话:010-8837087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北京市怀柔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