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数:3人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5日17:00止
范长江纪念馆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能力、资历和学历。
二、岗位职责
(一)承担日常讲解工作。
(二)承担展览的讲词撰写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专题讲解的文案开发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团体接待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和宣传教育有关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纪念馆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文物旅游专业、历史专业、幼师专业、播音主持专业、外语专业或有一定艺术特长者优先录用。
(六)应聘者年龄限35岁以下,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七)具备一定的演讲及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普通话具备二甲及以上等级水平(已获得等级证书者优先)。
(八)具有讲解、礼仪、主持等相关经验者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5日17:00止,将填写好的《范长江纪念馆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8472148@qq.com)。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范长江纪念馆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初审和考核。
(二)初审:须同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照电子档,身份证、学历证及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含: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
(三)面试:初审通过人员将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一张、报名材料所提供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签订合同:综合能力测试通过后在指定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将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及聘用
范长江纪念馆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执行,包括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范长江纪念馆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当地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参试:
(1)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C)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聘人员;
(4)面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应聘人员;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应聘人员;
(6)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应聘人员。
3.在纪念馆入口检测处,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无以上证件、证明不得参试。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方案由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25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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