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酒泉敦煌市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0人)

2022-08-26 17:49 编辑: 月亮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内容简介

一.报考人数:10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 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我市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人员范围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干部10名,选调对象为在岗在编事业干部,具体计划详见《敦煌市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公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上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 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及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规定服务期内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及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和相关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 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305会议室(市民中心E区3楼),联系电话:5933705。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敦煌市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敦煌市以外报考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2)2021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和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医学岗位的,须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后仍达不到的,核减(销)选调岗位数。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面试及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敦煌市情及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计划组织协调、言语理解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能力。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若达不到岗位选调人数1∶3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若仍达不到的,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结束后,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组织考察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群众反映较大、在参与选调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其它影响选调情形的,组织考察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面试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选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所形成的空缺岗位再不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选调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名单,提请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经审定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敦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纪律

参与本次考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开选调工作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等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选调对象的真实资料和实际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公开选调规定,不弄虚作假。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媒体的监督,对有关举报及时受理、核查,纠正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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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敦煌市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20220825184039748.xlsx

附件2:敦煌市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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