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呼伦贝尔(96名)满洲里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01 14:02 编辑: 奶茶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公告简介

一.招考人数:96人

二.报名时间:9月7日—9月9日

为满足扎赉诺尔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相关要求,结合扎赉诺尔区2022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经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96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7日(不含)至2004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7.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是指:在扎赉诺尔区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并由财政部门进行补助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非事业单位列编人员),且连续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应聘时,年龄放宽至40周岁,既:1981年9月7日(不含)至2004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扎赉诺尔区“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仅限招聘在扎赉诺尔区服务的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且要求到报名开始日仍在岗工作。

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定向招聘岗位:2022年9月7日9:00--9月9日17:00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2022年9月15日9:00--9月18日17:00

(3)第三批次改报:2022年9月21日9:00--12: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报名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情况。简历填写不全和不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招聘单位可审查不予通过。

4.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

初审时间:

(1)第一批次定向招聘岗位:2022年9月7日9:00--9月10日17:00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2022年9月15日9:00--9月19日17:00

(3)第三批次改报:2022年9月21日9:00--15:00

2.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结果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和说明。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初审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应通过网上交费,报考费70元(其中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

(1)第一批次定向招聘岗位交费时间:2022年9月7日9:00--9月10日24:00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交费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9月19日24:00

(3)第三批次改报交费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17:00

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完成报名的人员须于2022年9月21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改报

1.定向招聘岗位(“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被取消应聘岗位并且已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普通岗位,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普通岗位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调整后的岗位,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被取消应聘岗位并且已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2022年9月23日9:00-9月29日8:00

(六)退费

1.报考费减免: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从报名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表》,下载并填写《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报考费申请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毕业证、贫困或低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贫困或低保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2.改报退费:未改报成功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3.退费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扎赉诺尔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检察院北侧,联系电话:0470-6523233)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2年9月30日9:00--11:30。

2.公共科目笔试采用“云招聘”模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3.所有岗位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要求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50%,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一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④“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退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2022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报名开始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⑦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扎赉诺尔区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供扎赉诺尔区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

⑧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⑨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采用“云招聘”模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所有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加试形式,由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应聘人员可登录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成绩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报告报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等信息以便考察组考察。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或因不能在规定时限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和未满服务期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由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监督举报电话:0470-6522157

0470-652239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未尽事宜由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职位表.xls

附件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docx

2022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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