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试时间
2022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职业综合能力测验》
请广大考生提前查看考点,确认考点位置,规划好赴考路线,在前往考点时,请预留充足的入场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证明等检查时间,建议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24:00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所有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持本人考前72小时内两次乌海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准考证及《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
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72小时内2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乌海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情况承诺书》(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未持有或持有不符合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
(2)本人实名认证的“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卡或经现场研判不符合参考条件的;
(3)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市疫情防控部门依法依规界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尚未排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者,正处于隔离状态的人员以及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并服从疫情防控安排。
1.考前10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由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初步排查,可初步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报告健康状况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确认报名后即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试前10天(2022年9月14日及以后)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并每日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交与监考人员。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申报更新“健康码”并在《健康情况承诺书》说明情况,有症状的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市内考生及亲属考试前10天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所在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市外考生须至少提前3天前往乌海市,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外返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返回前提早做好准备。
3.现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它地区(即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核酸检测要求。
4.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5.因考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6.因疫情防控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72小时内2次乌海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健康情况承诺书》(纸质版)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措施。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有关要求
1.应试人员考试前10天起要做好个人防护,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进行测温等自主健康监测,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
2.考前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或健康码“红码”应试人员),一律实施在乌海市“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并在隔离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
3.考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应试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并在隔离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之日算起。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4.对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它地区(即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在抵乌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测,第二次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如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后来(返)乌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严禁外出,并在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所有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6. 应试人员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7.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考试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考试相关规定,严格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应试人员,经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9.考生有乌海市市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等情况的考生,严格按《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0号通告》《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21号通告》及后续通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0.考生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从境外返回、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未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密切关注乌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及海南区政府网(http://www.hainanqu.gov.cn/hnq/index.asp)、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及 “海南区人社局” 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乌海市海南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