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广州市增城区(14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事业单位聘员公告

2022-09-15 16:21 编辑: 小坛 来源: 上岸鸭公考
内容简介

一.招考人数:14人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聘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对象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品行端正、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5.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

6.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至2022年9月30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1978文化创意园东门综合楼2楼(广州聚信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0-82718288。

4.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贴有本人照片并亲笔签名的《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用事业单位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如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确保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

(4)如为国家机关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个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2)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调减或延长报名时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4.相关说明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

参照相关政策和职位要求,主要考察拟招用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结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按规定对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正式招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递补规定

出现空缺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3.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具体见附件4),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考生在考试当天应携带《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5),须出示“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完成三天两检),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粤康码”或“穗康码”等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或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或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招考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31130,监督电话:020-3285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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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用事业单位聘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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