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5人
二.报名时间:-11月28日-11月30日17:00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乡市户籍;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应聘者,可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gxq.xinxiang.gov.cn/)下载《2022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时限要求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2022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单位开具的相关经验证明。
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xqrlzyb 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现场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登记表》(表内所有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和考试
报名截止后,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复审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考试采取灵活考试方式进行,包含必要的写作、实操等内容,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2.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所报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岗,实行聘用制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薪酬待遇参照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绩效薪酬制度,执行年薪制,缴纳“五险一金”。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纪工委对全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二)部分事宜将通过高新区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高新区组织和人事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
附件:
1.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专业一览表
2022年11月24日
原文标题:2022年新乡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gxq.xinxiang.gov.cn/news/44_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