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27人
二.报名时间:12月21日8时30分-12月25日12时
三.准考证打印:1月3日9:00-1月7日9:00
四、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9:00—11:00。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海州发展,集聚更多人才服务海州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对应学位,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门进行认证。
5.年龄统一确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2月21日(含)至1986年12月22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特殊岗位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其相关证书或资格须于报名之前取得;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高校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fxhz.gov.cn/
请考生认真查询本次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学历限定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考生的本科阶段专业如与职位信息表中所限定的专业不符,其具有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阶段专业如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也可报名。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http://www.qacf.cn/(12月21日8时30分之前为网站测试阶段,请考生不要注册,12月21日8时30分正式报名开始前,将对报名网站所有数据进行清除)。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12月25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1日12时至12月25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1月3日9:00—2023年1月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acf.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削减的招聘岗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通知,报名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时改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月7日9:00—11:00。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一科,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限制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原件。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提供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出具。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占比为40%,面试成绩占比为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海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流动到本行政区域外。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未尽事宜由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18-2823335
附件:
1.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海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原文标题:2022年海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fxhz.gov.cn/newsdetail.thtml?id=74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