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公告

2020-11-19 00:00 编辑: 绵阳人事考试网 来源: 上岸鸭公考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因工作需要,我区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20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游仙高新区五里梁政务服务中心611室)。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2寸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6)与《报考信息表》上同版2寸照片1张。

  (7)提供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8)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整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12月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区人社局予以退费。

  (四)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特别提示: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区委党校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5人及以上)的,原则上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需举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于2020年12月1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查询,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考核根据岗位特点,区委党校岗位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总分100分。

  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面试考核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区岗位。

  3.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考核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请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游仙区委组织部0816-2272617

  游仙区人社局0816-5037178

  监督电话: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附件:

  1.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游仙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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