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机关食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机关食堂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食堂员工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聘用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岗位
备注:50周岁以下指1973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提供工作简历和身份证及证件、个人健康码的扫描件(收件箱:499512605 qq.com),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和提供身份证原件、证件原件、个人健康码。
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到2023年4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五、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后食堂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采取能力式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10分钟,主要考察与聘用本岗位相适应的基本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天心区机关食堂四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面试前须检查个人健康码。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六、入围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相关联系人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
体检合格后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聘用为实习工作人员,工作实习期为1个月,期间食堂将按照工资待遇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工资,期满食堂将根据工作业绩测评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与天心区人力集团签订劳务合同后正式上岗,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区纪委将全程予以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联系地址: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食堂四楼
联系人:李长流
联系电话:13637413382
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天心区机关食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tianxin.gov.cn/zwgk8/xxgkml9/rsxx7831/klzp917/202304/t20230410_11054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