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女入学。招聘的硕博士研究生子女需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线上报名:应聘人员于4月26日17:00时前把个人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zzbrck huidong.gov.cn),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
现场报名:4月26日在中山大学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讲学厅(综合类)、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医疗类)。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专场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2023年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在4月26日18:00时前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有关事项。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综合类岗位到中山大学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讲学厅、医疗类岗位到北校园永生楼4楼讲学厅。
(三)考试及相关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予聘用。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2.面试时间4月27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
2.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
3.面谈签约人员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现场面谈签约,签约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五)体检
入围体检的考生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者,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视情况,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5年。期间,除报考公务员及在本县事业单位间交流外,不得以交流、借调等方式调离本县。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我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五、咨询方式
惠东县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8161369
惠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附件:
附件1:2023年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专场硕博士研究生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2:2023年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专场硕博士研究生岗位表(医疗类).xls
附件3:2023年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专场招聘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惠”聚优才—2023年惠州市惠东县事业单位校园专场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uidong.gov.cn/hzhdrsj/gkmlpt/content/4/4964/post_4964211.html#2805